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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武汉市政府将对物业管理行业做出哪些“大动作”?

    更新时间 2016-03-31 10:32:00



  •        2015年,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对物业管理行业起到推波助澜的影响。如:2015年3月13日,国务院取消了物业管理师注册执行资格认定;5月4日《物业服务企业》取消资质管理办法、取消注册资金要求等,2016年,《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草拟,物业管理行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前景。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经济变革”等名词的潜移默化影响,物业管理行业也逐渐由传统物业向现代化物业转型。那么,在当下物业服务企业面临洗牌的背景下,武汉市政府、武汉市房管局将会对此做出哪些“大动作”呢?

           业委会想任性?不行!

           去年,武汉市大力推进小区业委会的组建,并探索将业委会纳入社区管理当中。《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及履行的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都本着为业主服务,维护社区的各项事务。然而,目前市场上物业服务企业与业委会双方关系紧张,呈现着不少乱象。业委会过度逾权、或从公共区域管理中谋利益、不合理开销,甚至强行代表业主炒掉物业公司等,种种任性行为备受行业人士诟病。


    

           为防止业委会过度任性,促进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完善自我管理,街道、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贯彻执行《武汉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管理规范》、《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三个示范文本,监督业主大会的召开和所作出的重大决定。业主委员会要自觉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其相关合理建议。

           物业想走就走?没门!

           为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武汉市房管局将牵头督促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与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承接查验制度,于2016年6月底前,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拟定《武汉市住宅小区承接查验管理办法》,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的承接查验责任。



           首先房管局会对进驻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信息档案,对这些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报送,如果这些企业及项目经理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会进行检查、处理。并且将信用报告作为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审、小区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物业公司招投标行为,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让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提高自身物业管理水平。

           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规范完善业主大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流程,出台《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更迭的有关程序性规定。每年组织抽查10%以上业主委员会申请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编制小区维修、更新、改造方案,依法按程序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并对维修工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

           不合格物业公司,淘汰!

           2016年1月18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公告,宣布依法注销22家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这是自2014年武汉全面清理、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以来,注销资质的第三批。此前于2014年,武汉市已注销585家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



           今年,武汉市房管局将继续整顿、清理、淘汰不符合条件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诚信监督体系。同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督检查机制,结合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诚信体系评定工作,将评选出20家良好行为企业,并至少淘汰20家不良信用企业。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对“四公开一监督”内容进行更新;每年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年底公布“红黑榜”,对排名靠后的住宅小区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6月前,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情况与市征信平台进行对接,加强警示作用。

           资质好的物业调价,有道!

           长久以来,物业公司调价是难题。住宅区物业费“调价难”的讨论,肇始于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成本压力不断上升。由于住宅区物业费基本没有形成“成本与价格之间的联动机制”,从个别小区和企业开始的因成本上涨导致的经营困难逐渐蔓延至整个行业,“调价难”演进为行业性讨论话题。



           “调价难”的诱发原因基本是外部性因素,包括成本上升、业主意识等。对此,武汉市房管局将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支持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法程序调整收费标准以及依法追缴物业服务费,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制定物业政策法规宣传计划,定期在《长江日报》专版、武汉电视台“房管直通车”专栏宣传物业政策法规,开展物业政策法规进社区、进小区活动,提高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行业知识。

           在合理的法规制度规范下,支持符合物业公司审查资质和示范性物业服务公司对自己的服务收费进行调价,让业主感觉自己交的物业费与物业公司的服务相符合,交费交得值,也让物业服务公司觉得自己付出的劳动、提供的服务“物有所值”。

            拒绝上缴物业费?违法!

           小区物业费上缴率低,物业公司因资金不足降低服务质量,导致业主怨声载道,上缴率就更低,物业公司更换频繁,小区环境越换越差。物业和业主相互“较劲”,致使小区管理陷入恶性循环,这是长久以来不少小区存在的情况。

           对此,市房管局督促各区制定对业主不守约、不文明行为的通报和曝光惩戒机制的实施方案,于2016年4月底前,各区选择3-5个小区进行试点,通报和曝光故意拒交物业费、扰乱社区正常秩序的行为;于今年6月底前,各区全面推行在小区范围内建立通报、曝光等惩戒机制,市房管局也将试点建立经法院判决失效的业主恶意拒交物业费的信用信息收集登记制度,将收集的信用信息归集到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纳入个人征信体系。



           业主代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物业和业主均应诚信守约,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有权收取相关的物业服务费。如果业主不满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可以向业委会提出异议,或者采用法律手段,选择合法途径,而不能任性妄为,无故拒交物业费。

           武汉市今年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大动作”,对规范和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广大业主的和谐关系起到很好的作用。既可以让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提高自身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也将更好的改善武汉市社区的居住环境,增加武汉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相信,武汉的物业管理行业将逐步走向市场规范,在全国行业领域走得更远。